镇坪经贸局出台《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10时46分  来源:
 

 

近日,镇坪经贸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宣传报道奖惩办法》,以激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经济宣传报道工作,不断提高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的质量。

为鼓励职工多写稿,写好稿,提高用稿率,《奖励办法》规定,职工每发表一篇稿件奖励按上稿刊物等级分别给予40-2000元不同的奖励;同时年初按照职务级别定量,正科级在市级(局)报刊媒体上稿3篇,副科级在市级(局)报刊媒体上稿5篇,办公室人员在市级(局)报刊媒体上稿8篇,其它股室人员在市级(局)报刊媒体上稿5篇,年底进行考核,没完成任务的每差一篇罚100元,并对未完成任务的股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奖励制度》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团结鼓劲的原则,一是认真做好关于全县整体经济工作的宣传报道,牢固树立“工业立县、工业兴县、工业强县”的思想,宣传工业经济在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二是宣传全县经济形势持续稳定增长,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保持相当幅度增长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大对创业精神的宣传,大力宣传为全县经济做出积极贡献的“市场经济的引领者”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推动全民创业步伐,形成一个人人向往创业,人人关注创业,人人热衷创业,人人敢于创业的全民创业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