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5日13时59分 |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建〔2013〕360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精神,结合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的要求,整合省级有关专项资金,设立陕西省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为规范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订了《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下载)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