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14时13分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中小企业促进局从即日起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招标建设、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建立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权力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不断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

在推进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过程中,我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行政审批等相关制度、流程,明确各分管领导的权限、职责和运作程序。这五项工作均成立了管理组,并建立了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单位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分管领导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规章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事,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该实施细则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增强了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慎重用权,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