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09时20分 |
镇坪县经贸局为认真做好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把春节收假以来煤炭企业的复工关。
一是认真自查。在春节前12家煤炭企业全部停产放假,新年伊始,企业开工,必须对企业的各生产系统、软硬件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企业认为合格后向经贸局提出复工申请,经煤炭办人员审核体格后,方可派人对企业进行复工前的检查。
二是严格检查。派出专人对所提出复工申请的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对照企业自查报告内容和安康市石煤管理18条规定及瓦斯煤矿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对于没有给本企业职工购买保险和进行职业病检查备案等硬项规定的都不得批复开工。
三是彻底整改。对于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逐项进行整改,实行销号制度,对于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批复开工。
截至目前,我县12家煤炭企业已有5家企业提出复工申请,经复查仅一家企业通过检查验收允许开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