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6日15时44分 |
为全面提升经贸局执法能力,树立良好的经贸形象,镇坪县经贸局多措并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规范执法资格。执法人员必须经上岗培训,持省级法制办颁发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上岗。
二是规范执法人员熟练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该局规定相关的执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法律等业务知识,以及相关执法工作程序、标准、规则及要求。
三是规范执法作风。执法人员必须工作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程序到位、操作到位、记录到位。办事不拖拉、不乱作为,以及不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或接受财物等以权谋私的行为,不出现违法行为不查处、任意处罚或以罚代法的现象。
四是规范制定活动措施。分阶段、分步骤,采取自查自纠、内部测评、社会评议、结果处理等措施,扎实推进“行风规范行动”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开展纳入单位和执法人员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绩效工资等范畴,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