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7日10时33分 |
岚皋县中小企业促进局认真落实市、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会精神, 以推动工业园区发展为主题,以企业满意为标准,以项目管理为保证,全面履行服务职能,出台制定了优化发展环境措施为企业服务。
一、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每月组织一次学习,总结、分析、通报服务情况。
二、加强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为企业服务全程代理制,为入园企业提供全程代理服务,为外来投资商提供行政服务、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协调服务,不断提升园区管委会的服务水平。
三、规范园区各类检查行为,除特定行业的专项检查外,其他各单位不得任意进入园区企业实施检查,所需检查须园区管委会同意方可进行。
四、建立健全优化项目建设周边环境工作。配合有关单位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扰乱园区基础建设和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园区管委会加强与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的联系,及时疏导、化解企业与周边的矛盾,妥善解决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
五、认真履行承诺。坚持有诺必践,严格履行政府与客商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对待每个企业。在思想认识和行动步调上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确保县委、县各项决策部署在园区贯彻落实。
措施的出台大大坚定了企业发展的信心,岚皋的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和工业园区建设驰骋在循环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