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信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5日15时07分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工信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工信发〔2013150

 

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

现将省工信厅《转发工信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工信发[2013292号)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及时组织本地区内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暂行办法》的企业,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县区经贸局于每年元月30日和731将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上报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

联系人:左莉      联系电话:3219921

 

附件:(附件下载

工信部关于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386号)

 

 

 

20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