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对2008年至2013年国家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17时43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扶持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确保国家的项目扶持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坚决杜绝转移项目资金用途的现象发生,日前,紫阳县经贸局、紫阳县中小企业促进局联合下发《关于对2008年至2013年国家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紫经贸字[2013]79号)文件,决定联合对各项目企业、项目业主的项目建设及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08112013630所有通过经贸局和中小企业促进局申报及到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采取的方式是企业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20137585为企业自查阶段,85930为集中检查阶段。

本次检查的内容:1、申报的项目是否实施,实施的内容是否与申报的项目相符;2、实施的项目当前运行情况,所发挥的效应如何;3、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建立规范的财务专账,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现象;4、项目竣工是否经过审计验收。

检查的措施要求:通过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加以整改完善;通过集中检查,确保每一个实施的项目账务健全完善,资金支付程序规范,投入运转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