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10时10分 |
安工信发〔2013〕113号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市属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10号)、《关于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陕政发〔2013〕8号)、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政办发〔2013〕4号)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本着对消防安全隐患早检查、早治理、早排除的原则,现就安康市中小企业、工业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细致查纠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管理责任的落实,坚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将中、省、市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实现安康市工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安康高新、汉滨区原市属工业企业安全责任管理由该企业所在辖区的安康高新、汉滨区经贸局负责。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我市中小企业工业行业夏季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玉鹏
副组长:张祥国、卢浩
成 员:张亚蜀、郭燕、党迅、屈建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金融安全生产办
三、检查内容
夏季是安全事故高发季节,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季节和行业特点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的情况,督促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自改,配合县区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掌握工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一)加强对汛期的安全检查。各县区经贸局要针对夏季多雨易造成泥石流灾害的特点,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汛情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完善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责任,不但强化措施,扎实做好防汛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对防暑降温、防雷电的安全检查。各县区要针对夏季高温多雨、雷电的不利气候条件,易造成触电、雷击、爆炸、坍塌、火灾、中毒、中暑等各类事故发生的特点,切实加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爆、防火工作,要重点对以上易发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
(三)开展对煤矿行业的专项检查。以杜绝煤矿事故,全面排查石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落实煤炭生产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努力实现全市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健康发展。
各石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投资主体要组织人员,按照石煤矿安全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对全矿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按照“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资金五落实”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煤炭生产安全检查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人员逐矿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煤矿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存在事故隐患而生产施工等现象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或处理。市工信局将成立煤炭生产安全检查督查组,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赴产煤县区和石煤矿,逐矿督查石煤矿和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四)加强对非煤矿矿山的安全检查。加强尾矿库重大隐患检查和整改的力度,跟踪督办未完成整改的危库和险库,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督办人,在汛期到来前完成整改并销号,加大对井采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落实隐患治理措施,推进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产品的安全检查。夏季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挥发、泄漏和爆炸等事故,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监控,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对易积水的生产区,要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配合公安、质监部门做好民爆的生产和高压容器的安全管理。
(六)加强对新、改、扩项目安全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工业行业的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安全设施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是否完善,对没有按“三同时”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行为要依法查处。
四、方法步骤
此次检查从发文之日开始,至2013年9月底结束,采取条块结合、企业全面自查、行业重点检查,各县(区)工信局重点检查、市工信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8日-7月10日)。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广泛宣传,确保此次大检查覆盖到所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企业,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在6月20日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报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8日-7月10日)。各县(区)经贸局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导检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安全检查。要组织对本企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重大隐患,企业落实应急措施,加强监控,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0日至8月10日)。各县(区)经贸局要组织由相关业务科室参加的督查检查组,对辖区企业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届时市工信局将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县区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回顾阶段(8月10日至9月30日)。为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回顾。主要针对在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是否治理到位进行检查回顾;检查相关责任单位是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隐患和问题是否及时得到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安全大检查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企业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二)周密布置,务求实效。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工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企业的数量及比例、内容、要求,落实检查责任。要在7月10日前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企业。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迅速将大检查的各项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企业,要确保全覆盖,不漏1户企业;要集中工作精力和人力,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开展工作,把跟踪督办、亲力亲为作为主要的工作方式,落实到实处。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检查走过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要建立检查台账,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等,市工信局督查时重点查看,凡没有建立检查台账的一律视为未开展检查,要对所在县(区)经贸局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三)突出重点,注重源头。检查方式上要以企业自查为主,检查对象上要突出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和安全职责不落实的企业以及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检查过程中要把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作为主要抓手。要严厉打击非法建设及“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行为,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边查边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报监管部门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报监管部门进行登记,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报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五)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检查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工业企业的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安全大检查。
(六)畅通信息,加强督导。市工信局督查工作组将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企业和当地政府通报,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各县(区)经贸局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积极、措施有力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凡责任不落实,不按规定时限上报的,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