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经贸局实行新闻稿件奖惩办法促宣传工作上台阶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1日11时14分  
 

 

今年以来,镇坪县经贸局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宣传工作探索,实行新闻稿件奖惩办法,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

一是夯实任务。奖惩办法规定,全体职工都要加强对单位工作的总结和宣传,及时向外展示经贸工作动态,宣传好的工作方法、经验、创新、成绩,好人好事和先进模范事迹,向外传递正能量;同时规定,正科级领导要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3篇,副科级领导5篇,办公室人员8篇,其它股室人员5篇(其中工人3篇)。

二是落实奖励。对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网站和《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陕西日报》、《当代陕西》等主流媒体、杂志所上的稿件及理论调研文章,分别按一定的资金额度给予奖励,年底汇总,一次兑现。

三是严格惩处。对于不能完成新闻稿件篇数的干部实行严格惩处,每少一篇,惩处100元,并结合《镇坪县经贸局绩效考核办法》扣减相应的分值,对于全年在各级网站新闻媒体一篇稿件都没上的,不得参与年底的评优树模。

截至目前,在省、市、县三级网站及《安康日报》和今日视点等主流媒体上稿达80多篇,超过去年总合,宣传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