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6日10时00分 |
镇坪经贸局领导班子为认真执行中共镇坪县委转发上级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婚丧喜庆方面严格做到“三个不,两个必须”。
三个“不”,即不奢侈,在婚丧喜庆事宜方面坚持适度、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分批次、多地点、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不敛财,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婚丧嫁娶、职务升迁、过生日、辞行新居、子女升学、小孩满月等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客商、私营企业主及其它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违规,不使用单位公车、不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费用,不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
两个必须,领导班子成员在婚丧喜庆举办前办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登记表,说明办理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形式等内容;事后必须报告收受礼金的情况和支出情况,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