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出台重点项目建设与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7日14时21分  
 

 

为深入推进全县项目建设年活动,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做好项目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近日,镇坪结合实际出台了《2013年重点项目建设与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

办法规定,全县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设项目工作综合奖、项目工作单项奖和项目工作先进个人奖。年末根据考核,对项目工作突出的单位和部门,授予重点项目工作综合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的奖金;对完成固定资产目标任务、且年度实际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单位和部门,设全社固定资产投资单项奖,奖励奖金3万元;对完成开发储备任务的单位,给予2000元的基数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除基数奖外,超额完成部分按照简易包装项目每个给予3000元的标准补助工作经费;对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对镇坪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对某一领域、某一产业发展有积极促进和带动作用的项目,设2个重大项目建设奖,各奖励2万元;对在项目包装、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中,精通业务、准确把握政策、采取措施得力、工作勤奋务实、受到服务对象好评、业绩十分突出的个人,授予项目工作先进个人奖,奖金1万元。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任务未完成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规违纪的项目法人、主管部门、相关镇,以及在考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其考评资格和年度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