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4日11时09分 |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安人社办发〔2012〕52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促进局:
按照省职改办、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2]123号)安排,结合《安康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安人社办发[2012]5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2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晋升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 申报资料按照安人社办发[2012]501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报名时领取)不得复印。
2. 各类证书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由市工信局审查核对后退回原件。
三、申报受理
报送市职改办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以及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统一由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受理并初审。
咨询办理: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孝科
联系电话:3211668 15332665863
附件:省职改办、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小企 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2]123号)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