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及4县区2011年度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获省政府通报表彰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10时39分  
 

 

近日,省政府通报表彰2011年度全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市县区(陕政函[201293号),安康市及旬阳、石泉、白河、汉滨4县区获得省政府通报表彰。

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规定,从2011年度开始,省政府每年将对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对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综合测评得分前4名的市区、前15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分别授予年度“陕西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单位”;对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排名前10位的县(区、市),授予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贡献奖”。经省中小企业目标考核办公室综合测评,2011年度,安康市及旬阳县、石泉县、白河县被授予“陕西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单位”,汉滨区被授予“陕西省发展中小企业贡献奖”。

2011年,安康市坚持以政策落实、资源整合、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园区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口,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增强发展后劲、提升发展质量、搭建发展平台,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取得明显效果。截止2011年底,全市新增注册企业(公司)1226个,超目标任务94.60%;新增注册个体户11378个,超目标任务64.90%;新增规模工业企业52个,超目标任务100%;新增从业人数1.9186万人,超目标任务149%;实现营业收入581.3087亿元,超目标任务12%;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49.27%,超目标任务3.8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7385亿元,超目标任务30%;各类园区实现营业收入209.4345亿元,占全市中小企业营业收入36.06%,超目标任务8.1个百分点;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专项资金设立和融资担保、人员培训、法律维权、信息服务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其他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标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狠抓政策落实,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与保障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蓬勃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先进市县区的通报》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