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物资总公司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搞好销售经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16时31分  
 

 

    2011年在省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公安局和行业各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宁陕县物资总公司公司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了安全经营管理的良好成绩。全年共销售工业炸药1206吨,工业雷管90万发,工业索类13万米,实现销售收入1400万元,累计上缴税金110万元,实现净利润230 万元。全年未发生过一起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以及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

2012年是我国历史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大事多、喜事多,今年上半年省上将要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下半年中央将要召开十八大。搞好今年的安全生产经营显得极为重要,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暨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核心就是抓落实,夯实责任,为此我们要站在维护稳定,确保生产安全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责任感。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牢固树立安全经营的观念和意识,民爆行业系高危行业,经营的产品属高危产品,从事这一行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时刻筑牢安全意识,加强学习,寻找差距,做到警钟长鸣。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3、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爆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民爆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4、民爆物品仓库装卸货严格按民爆物品装卸规章、规程操作,不违规违章操作,杜绝人为不安全因素,定期检修防雷、防静电、消防、电子监控等设施设备,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仓库实行双人双岗、人犬结合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如遇重大险情和不安全因素,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5、进一步修订完善民爆仓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年度操作演练,努力做到应知应会,随时和公安、消防、经贸、安监等部门保持联系,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万无一失。6、公司全体员工到民爆仓库工作期间,严格执行仓库的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关闭手机,不得接打手机,违者发现一次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200元,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连续接打手机3次以上者,予以清退。7、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制订的劳动纪律,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做到有病、有事先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必须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每月公示一次,完备手续,年终严格奖惩兑现,凡发现擅自离岗者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00元,连续3次未履行请销假手续者,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予以清退。8、如遇火情、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迅速报警,并迅速利用仓库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备设施,全力以赴进行扑救。

2012年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安全销售经营,努力实现民爆物品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的目标。通过全体员工认真扎实的工作,维护稳定与社会的和谐,实现经营销售和安全工作的双丰收,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