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认可证进行2011年度年检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16时19分  
 

 

关于对全市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

证书及安全认可证进行2011年度年检的通知

 

安室装协发(20121

 

各县(区)经贸局、各室内装饰企业: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第75号令《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035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安政办发(200418号文件精神,根据陕室装协发(20112号文件通知要求,兹决定对我市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进行2011年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2210日起331止。

二、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年检

(一)年检范围及年检机关:

1、年检范围

凡于20116月底之前由省室内装饰协会及市室内装饰协

会颁发的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年检。

2、年检机关

乙级和丙级资质年检由市室内装饰协会初审盖章后,报省室内装饰协会进行年检;市直丁级装饰企业直接到市室内装饰协会进行年检。县区装饰企业由各县区室内装饰行业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集中报市装饰协会进行年检。

(二)年检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1、年检企业自查报告;

2、资质年检表1份(见附表);

3、等级证书正本和全部副本;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52011年已竣工工程的有关资料,包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设计中标合同与质量验收报告,按资质等级年综合工程量须达到:乙级企业管理300万元以上,丙级企业100万元以上,丁级企业30万元以上,丁二级企业5万元以上;

6、省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施工员、质量监督员、预算员上岗证复印件,以上“三大员”按企业资质等级须达到:乙级企业12人以上,丙级企业6人以上,丁级企业3人以上;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和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按施工资质:乙级企业5人,丙级企业3人,丁级企业1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设计师资格证复印件,按设计资质:乙级企业高级1人、中级10人;丙级企业中级3人,初级3人;

7、企业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情况说明;

8、企业有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情况说明;

9、暂定资质等级的施工、设计单位转正,由本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后,省、市两级协会将按管理权限,依据资质等级条件,审查自取得暂定资质等级以后完成的工程情况、施工管理、设计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等综合考核后,确定申报企业资质等级的升降。

(三)要求

1、年检机关对参检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乙级资质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凡年检合格的企业,由年检机关在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上加盖年检印戳;凡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年检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限期整顿,降低等级及取消资质等级的处理。

2、参加年检的企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填报年检表,及时提供有关资料,特别是填报的有关数据资料(如工程量、工程面积、职工人数、专业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设计师、项目经理等持证上岗人员情况)要求要准确无误,对瞒报、虚报单位,一经查出,按年检不合格处理;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及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的企业,按年检不合格处理;逾期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将按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撤销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属本通知规定年检范围内不参加年检的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均按年检不合格处理。对以上所述处理结果,将予以公告。

3、未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业,原发资质等级证书从201241起停止使用,如继续使用失效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工程,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4、资质年检免收年检费。省室装饰协会会员单位在资质年检时,一并交纳2012年会费(乙级企业1000元,丙级企业800元,理事单位1200元,常务理事单位1500元,副理事长单位2000元)由我市协会统一代收,统一在省协会办理相关会费交纳手续。我市所属会员单位按安市室装协发(20055号文件要求标准交纳会费。

5、对持证上岗按年检要求不够条件的企业,请企业将需要培训的人员花名册分类别、级别一并上报。市协会将视情况在适当时间安排培训工作。

三、企业安全认可证年检

(一)企业安全认可证年检应提交的资料

1、自查报告;

2、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年检表1份(见附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室内装饰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5、个人安全证复印件;

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图;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⑴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使用;

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完备的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⑷专职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⑸厂房、施工现场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⑹防火注意事项;

⑺保护环境措施;

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省装饰协会“关于加强室内装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以及我市《关于安全生产认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室装协发(20092]文件精神,各施工企业的法人(经理)、工程主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上岗培训。凡甲、乙、丙、丁级企业培训考核合格人数分别达到5人、4人、3人、2人,且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的,可申请取得“装饰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凡取得“装饰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的企业,请于有效期内进行年检换发新证,否则,此证自动失效。

2、我市丙级以上资质企业的“安全生产认可证”统一由安康市室内装饰协会初审盖章后,集中报送省室内装饰协会进行年检,并同时代办相关业务和手续;我市丁级资质企业的“安全生产认可证”的年检工作,按安室装协发(20092号“关于安全生产认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

3、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问题已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目前,室内装饰企业在承揽工程和进行工程投标过程中,甲方单位要求企业在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同时,必须持有“装饰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否则,没有投标资格。对此,各室内装饰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积极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安全上岗培训,并及时办理“装饰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以免影响承揽工程。

搞好企业资质年检和安全认可证年检工作,对规范市场、维护行业秩序、提高工程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涉检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此项工作按时保质顺利完成。

年检地点:安康市金州北路81号(原市行办三楼)。

联 系人: 石义琼、张萍

联系电话:3214961 3212972

省装饰网址:http://www.sxzsw.net/(陕西装饰网)

市装饰网址:http://gxj.ankang.gov.cn/(安康市工信局网页)

附件1:陕西省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年申报表

附件2:陕西省室内装饰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年检表(可从以上网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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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