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表彰“五五”普法先进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9日17时44分  
 

 

20111227,为展示平利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工作实绩,发挥先进典型引导示范作用,平利县委、县政府决定表彰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15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

据悉,自2006年“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平利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和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争创一流,使该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6年—2010年的五年间,该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顺利开展,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该县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平利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老县镇等15个先进集体、陈俊等1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为促进该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利县经贸局“五五”普法办干事刘应山同志,因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