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安康市民营企业协会年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7日11时04分  
 

 

 
安康市民营企业协会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民企协发[2011]11

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市民营企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经市民营企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确定,并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同意,召开2011年市民营企业协会年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36号及“温家宝总理1012在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上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讲话”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中的经验,安排部署2012年市民营企业协会工作。

二、参会人员

市民营企业协会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会长、各副会长、各常务理事、各会员,市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企协会机关各科长(主任、部长);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领导莅临指导会议,邀请市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监察、民政、安监、环保、工商、税务、人社、财政、土管、城建、规划、招商局、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市担保公司,市人行、工商行、建行、农行、农发行、中行、市银监局、长安银行安康分行领导参加会议;邀请全市非民企协会会员中小企业,中、省驻安各企业,外商来安投资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邀请市慈善协会、市音乐家协会、市女企业家协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茧丝绸协会、市煤炭协会领导参加会议;邀请市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等新闻单位报道会议。

三、时间地点

市民企协会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于20111226930时在明江酒店8楼会议室参加会长办公会议。其他与会人员2011122612:001400时在安康市群艺馆(原安康地区文化馆)报到。下午1430时全体与会人员在安康市群艺馆剧场开会。

四、其他事项:

(一)如果本人有事不能出席会议,需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可委托其他人参会;

(二)市民企协会会员单位,报到时同时办理2012年会费交纳手续;

(三)各县区与会人员由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主要领导组织带队统一参会,进驻高新区的企业请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通知参会;

(四)全体与会人员文艺演出结束后统一前往明江酒店参加酒会晚宴(没有准备交通工具的与会人员统一在市群艺馆门前乘车);

(五)请接通知后,填写《参会回执表》。《参会回执表》由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统一收集汇总后,以县区为单位于 12 1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以传真形式报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钟生平 杨芬

电话:09153189124  09153189120

传真:09153189124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参会回执表

参会单位

 

参会人员姓名

职务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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