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7日11时04分 |
安康市民营企业协会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民企协发[2011]11号
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市民营企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经市民营企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确定,并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同意,召开2011年市民营企业协会年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36号及“温家宝总理
二、参会人员
市民营企业协会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会长、各副会长、各常务理事、各会员,市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企协会机关各科长(主任、部长);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领导莅临指导会议,邀请市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监察、民政、安监、环保、工商、税务、人社、财政、土管、城建、规划、招商局、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市担保公司,市人行、工商行、建行、农行、农发行、中行、市银监局、长安银行安康分行领导参加会议;邀请全市非民企协会会员中小企业,中、省驻安各企业,外商来安投资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邀请市慈善协会、市音乐家协会、市女企业家协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茧丝绸协会、市煤炭协会领导参加会议;邀请市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等新闻单位报道会议。
三、时间地点
市民企协会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于
四、其他事项:
(一)如果本人有事不能出席会议,需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可委托其他人参会;
(二)市民企协会会员单位,报到时同时办理2012年会费交纳手续;
(三)各县区与会人员由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主要领导组织带队统一参会,进驻高新区的企业请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通知参会;
(四)全体与会人员文艺演出结束后统一前往明江酒店参加酒会晚宴(没有准备交通工具的与会人员统一在市群艺馆门前乘车);
(五)请接通知后,填写《参会回执表》。《参会回执表》由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统一收集汇总后,以县区为单位于 12 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以传真形式报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钟生平 杨芬
电话:0915—3189124 0915—3189120
传真:0915—3189124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参会回执表
参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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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姓名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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