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经贸局采取“五条措施”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09时46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利县政府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平利县经贸局采取“五条措施”,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积极督促全县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季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安排好防汛、值班工作,保证厂矿区商贸区畅通。同时,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妥善制定应急预案,局机关已成立了抗洪抢险突击队,各企业根据实际也要成立相应抢险救灾队。同时,各企业要克服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防汛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今年防汛安全。二是各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防止泥石流和山体滑坡造成的各类伤害。要对开采区上方可能因汇水影响安全的,应采取截水沟和防洪措施;对有可能滑坡的,应当采取防洪排水措施,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危石(岩)、浮石,防止坡面落石;严禁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作业。对顺山和顺沟排放废石、废渣的,应按设计要求尽快建设好栏渣坝,防止泥石流及滑坡等灾害。企业因生产堆积的尾矿要及时清理,保持河道畅通;各企业生产人员和因各种原因而未能迁移的住户,企业要加强监测和预报预警,认真落实人员转移和应急避险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灾害损失。三是各企业要认真抓好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认真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局将派出3个检查组,对八仙、广佛矿区;对老县、长安、陈家坝工业园区;对商贸流通区等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企业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确保安全生产。四是为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局的防汛工作,下设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非煤矿山企业防汛督促检查工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的防汛督促检查工作,并按县统一要求,协同其它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五是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工作制度。县经贸局已印发了《2012年防汛抗旱值班表》,由局长陈俊安同志为总带班领导,书记王勇和各副长为带班领导,局20名干部职工为值班人员,要求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如有灾情,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及时组织抢险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