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15时43分 |
为全面落实《关于立即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白政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白河县经贸迅速行动,对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带队,加强对安全生产、防汛防滑、防火、防雷电事项全面大排查大整工作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1.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最近,全国连续发生了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惨痛,再次对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宗旨,强化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的意识,坚持思隐患、明责任、立制度、重实效,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扎实细致地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2.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履行好职责,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工作责任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要予以严肃查处;造成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按照、县政府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本次检查要求历时两个周时间。结合安监、质监、环保经贸等部门对全县工商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联合集中排查整治。
1.集中检查:由各局分管领导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全县所有工商、中小微、劳动企业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进行集中大检查大整治,检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共分为二个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夏季防汛、防滑、防雷电、防火等危险处逐一排查,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检查内容:一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要求:企业安全制度上墙公示,厂区显要位置张贴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计划);二是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三是查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要求:组建应急队伍、经费、设备落实到位、安全演练有安排有记录)。
3.工作要求,一是各重点企业法人应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企业要做好迎检工作;二是各检查组对企业安全检查要到位不走过场,对检查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及时整改和补救措施;三是存在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的企业责令停产,待整达标后向相关部申请复产,在此期间要保持企业安全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