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9日14时47分 |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平利县实行向重点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制度。
从2011年起,该县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实行派驻安全监督员制度,每户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一名。由企业自荐或由县有关部门、镇选派能够胜任企业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县安监局颁发安全监督员资格证,然后进驻企业工作或兼职。
该县实行的向重点企业派驻安监员,实行双重管理。除接受企业和派出单位管理外,同时,还要接受县安监局的业务指导并管理。年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所在企业、派出单位,对派驻安监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尽职尽责、工作突出的由县安委会授予“优秀安全监督员”,并通报表彰,同时由所在企业给予物质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通报批评;再次考核不合格者,调离安全监督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