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信发〔2011〕167号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工业产品质量
企业自我声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局、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招商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67号)转发你们,请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下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