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投资商兴业开通快车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10时06分  
 

 

为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镇坪县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面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和鼓励国内外客商投资,促进优势资源开发,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实现互惠双赢目标。

优惠政策规定,凡在镇坪县投资的国内外客商,不论是以资金、实物等有形资产,还是以先进技术、产权等无形资产投资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项目,除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镇坪县优厚的政策。土地上,对来镇投资兴办企业所需土地,一律按项目用地对待,凡属闲置、存量土地的,除上缴省市部分外减免相关规费;在城镇建设中,外地企业无偿投资水、电、路、街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且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可取得冠名权和街道两旁部分房地产开发权;入驻县产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土地出让价格将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大优惠。税费上,固定投资额在(不含土地,下同)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其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奖励上,除国家政策性投资和捐赠金以外,以中介人的身份引进资金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凡非职务引进外来客商投资兴办工业企业项目的,建成投产后按金融部门核实出具的实际资金到位额给予引资者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可达到20万元。服务上,以提高优质服务为保障,对来镇坪投资兴业的企业由项目承载单位安排一名科级干部负责代办、协办县内的一切手续。项目后期实行“一个重点招商项目、建立一个专门服务机构”的推进格局,全力协助解决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银行贷款、环境保障、家属及企业员工安置等方面提供服务,为投资商兴业开通快车道。

止目前,全县成功招商引资项目9个,总投资6.38亿元,引进资金6.38亿元,其中项目资金已到位3.59亿元。招商落地的9个项目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实质性的建设工作,项目履约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