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1年度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16时40分  
 

 

安工信发[2011102

关于印发《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1年度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1年度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1年度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方案

 

为努力营造“工业强市”氛围,大力推进安康新型工业化,实现安康工业“十二五”良好开局和突破式发展,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业经济、非公经济发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力度。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宣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主线,大力宣传安康工业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工业结构调整、强力推进安康新型工业化的思路、措施、经验、成绩,努力营造大办工业、办大工业、非公经济蓬勃发展的氛围,推动安康工业突破式发展。

二、宣传内容和重点

2011年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要围绕促进工业和非公经济发展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领导活动;发展经验、思路、措施、办法和成绩。宣传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1.工业经济、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信息化发展;

2.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

3.县域工业发展、工业集中区建设;

4.煤炭、机械、化工、有色、冶金、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等工业行业建设与管理;

5.实施国资监管、开展企业服务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6.推进工业技术创新、节能环保与循环综合利用;

7.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及工青妇会建设,维稳、综合治理工作;

8.机关建设及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9.开展老干部工作;

10.包抓双创、绿化、新农村建设及联校支教工作。

三、宣传方式和途径

依托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市政府网站等地方主流新闻媒体和《安康经济》、市工信局机关网站、《安康工业》、县区政府网站、经贸局机关网站、刊物,以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调研分析文章、视频、照片、电视专题片等多种载体方式进行宣传。

四、宣传任务

1.积极同安康日报社合作,开辟专栏,加强安康工业经济、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宣传。

2.积极同安康电视台合作,加强工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新闻报道宣传,制作专题访谈或专题片。

3.积极同市政府网站合作,加强工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相关信息报送。

4.加强同市政府研究中心合作,广泛开展工业和非公经济调研,积极为《安康经济》撰稿。

5.办好市工信局机关网站和安康中小企业分网。

6.办好《安康工业》。

7.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办好各自网站和内部刊物。

五、信息报送

1.组织领导。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并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联系;机关各科室由科室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信息员承担本科室信息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

2.目标责任。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每年向市级以上单位报纸、电视台、网站、刊物报送新闻报道等信息不少于24条,发表调研性文章不少于4篇。各科室每年向市级以上单位报纸、电视台、网站、刊物报送新闻报道等信息不少于12条,发表调研性文章不少于2篇。

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报送市工信局机关网站、《安康工业》的信息或调研文章,在报送前,应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至akgxjxxk@163.com邮箱,签发的纸质文档自行保存。各科室报送的信息或文章,应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后,送分管领导签发,重要的应送主要领导签发。

3.考核通报。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机关各科室应于每季度终了5日内将上一季度在各类媒体上刊载的信息和发表的文章进行统计后报市工信局(同时提供登载依据),由市工信局整理汇总后进行通报,年终进行总评,纳入市工信局对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和机关各科室综合考核。1-2季度的于75日前一并报送。

4.表彰奖励。年终,将按照市工信局根据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对宣传工作突出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机关科室和个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表彰,并设立单项奖项进行奖励。

对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干部个人撰写的信息或调研文章,被采用的,给予以下奖励:

(1)撰写的信息被市工信局机关网站、《安康工业》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理论或调研文章被刊载的,每篇奖励50元。

(2)撰写的信息被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省煤监局等省级部门网站或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理论或调研文章被刊载的,每篇奖励150元。

(3)撰写的信息被国家工信部、国资委等部委网站或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理论或调研文章被刊载的,每篇奖励300元。

信息或调研文章被两家以上媒体或刊物同时采用刊载的,就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市工信局机关干部个人撰写的信息或调研文章,被采用的,按照《市工信局宣传工作制度》进行奖励。

联系人:信息化发展科 陈益国 汪 鑫

电 话:3210619

 

附件:1.报送信息员名单回执

     2.信息(文章)刊载统计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