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10时43分 |
一是积极应对统计口径的调整,仔细筛选培育主体。跟据统计口经的调整,及时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进行一次集中筛选,以做大传统产业、做强优势企业为目标,筛选20户主体突出、发展前景较好、扩张速度快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强化生产要素协调,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确保企业实现满负荷生产,力争这部分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符合入规条件。
二是强化规模企业培育目标意识,实行贴身服务。进一步明确各镇和园区培育目标,落实培育责任,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园区和企业。对列入规模培育名单的企业,一律实行县级领导挂联、部门包抓和经贸局人员驻厂服务制度,努力通过为企业提供零距离、“保姆式”服务,促进企业升档晋级。
三是加强指导和沟通协调,缩短申报时间。由经贸局牵头,统计、工商、税务、国土、环保、安监、法改、质检积极配合,对规模以下企业进行培训和指导,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使符合入规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统尽统,及时上报。
四是制定奖励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制定旬政发[2011]14号文件,主要是对新培育发展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不断加大投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少于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