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五项措施助推灾后工业企业恢复生产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1日12时54分  
 
    “7.18”洪灾使平利县工业企业遭受重创,14户企业停产,3个重点工业项目停建。洪灾造成道路桥涵冲毁、生产设备和原料受损、厂房倒塌、厂区进水、淤泥沙石大量堆积,水、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严重受阻,止29日,直接经济损失达2021万元,间接损失达1000余万元。
    为加快灾后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工作,该县出台五项措施,全力助推灾后工业企业恢复生产。一是及时选派二十名优秀年青后备干部入驻重点企业,专职进行援建帮扶,协助企业开展灾后重建、生产运营和市场分析等工作,帮助企业尽早复工投产;二是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拆借2000万元,并组织和引导企业自主筹措8000万元,有效解决了恢复重建的资金难题;三是按照先主后支的道路抢修顺序,优先抢修工业重点镇的主、支干道,明确抢修责任和时限,确保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交通运输畅通;四是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明确援建重点,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要求受灾企业抓紧维修设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五是认真做好企业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优化企业周边环境,维护和谐的企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