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0日11时44分 |
2010年7月26日,由发改委、银监会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高层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围绕“改善小企业融资的政策环境,促进小企业又快又好发展”这一主题,与会领导、专家与银行业及担保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了讨论,在小企业的重要地位、加强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必要性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指出,财政将改进和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方式。
张弘力认为,公共财政应将政策着力点转向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将明确界定作用范围、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将公共性贯彻始终。具体的政策取向包括:
一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支持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园区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开展对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培训,加强信息化服务。
二是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鼓励区域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发展,探索建立中小企业间的联保、互保制度;推动创业投资发展,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吸引、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创业投资领域。
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在进一步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基础上,研究提出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在政府采购中确定一定的比例,以招标方式保证中小企业获得政府订单。
近年来,财政部门制定出台了包括资金、税收、财会制度等方面的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尚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存在支持方式单一、体现公共性不够、缺乏科学有效的评判机制等不足。
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比上年增长16.7%。张弘力指出,今后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按照公共财政原则,改进和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范围和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