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八项举措”促工业企业复产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9日11时36分  
 

       近日,为切实推动工业灾后重建,加快企业恢复生产,确保年度工业发展目标的实现,旬阳县再添新举措,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又采取八项促进工业企业复产增效新举措。
       一是坚定年度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不动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步伐不乱”的总体要求,围绕确保完成全年82亿元工业生产总值的既定目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全面分析形势,调整工作思路,再振精神,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对下半年工业经济发展工作作出周密有效安排部署,力争重灾企业少减产、轻灾企业不减产、其他企业多增产,为夺取全年工业经济发展新跨越再立新功。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生产计划,多产多销,只超不欠。旬阳烟厂、尧柏水泥公司、大地复肥公司、鑫源矿业公司、亨通矿业公司等重点企业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产销,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产值计划,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
       二是加快严重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对在本次暴雨洪灾中受灾严重的鑫源矿业公司、五联构元矿业公司、尧柏水泥公司、亨通矿业公司、恒源矿业公司、桂花电站等14家企业,县经贸、乡企等工业主管部门要逐企业摸排,全面掌握企业受损情况,制定具体帮扶计划,集中领导和干部力量,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要求县安监、水利、交通、国土、电力、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强化服务和大局意识,积极主动衔接,加强配合协作,合力解决企业恢复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水、电、路、资金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力争重灾企业在8月中旬前基本恢复正常生产,将灾害损失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是促进轻灾企业满负荷生产。对受灾较轻未停产的企业,要求各挂联领导、包抓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协调各方力量,做到电力、原料、资金、外部环境保障“四到位”。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主动调整和扩大生产计划,科学调配生产要素资源,精心组织生产,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强化市场开拓,加大产品销售,做到产销互促,确保满负荷生产,尽量增产超产。
       四是加大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力度。要求统计、计划、经贸、乡企等部门要按照年初既定培育目标,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再优选一批成长型企业,督促指导完善相关手续,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迅速上报相关资料,力争年内再完成6户以上规上企业培育任务,确保全年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户以上。
       五是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步伐。要求按照“前期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步伐。督促万吨纳米氧化锌、5万吨纯净水、1000辆专用车改装、科通电缆电线、长发铸造技改等项目加快扫尾工程,确保8月底前全面投产;帮促蜀河电站、15万吨饲料加工、300吨皂素清洁生产、混凝土搅拌等一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建成;合力促使5万吨球墨铸件、2万吨金属锌粉、烟厂技改、神宝1000吨磁铁采选、宝利公司45店等一批项目实现年底开工目标,努力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形成梯次跟进、接力建设的良好发展格局,为县域工业持续快速发展打牢基础。
       六是多方寻求对工业企业的扶持支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整合各类扶持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渡难关、复生产。县计划、经贸、乡企、财政、科技、农业、农发办、水利、国土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和挖掘政策,帮助和指导企业包装策划一批项目,争取上级的项目或资金扶持,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金融、税务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在政策许可前提下,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最大限度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求各企业业主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争取各方支持,增强自救能力,推动自身加快发展。
       七是着力优化企业生产外部环境。继续执行和落实企业贷款周转金和企业贷款县财政贴息政策,为企业贷款提供方便和支持。深化银企合作,着力解决融资难题。加大对企业信贷情况和电力供应情况的日常监测,有针对性做好协调工作。夯实县级领导联企、部门单位包企责任,共促企业生产和发展。严厉查处影响和阻扰企业正常生产的人和事,妥善处理好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企地纠纷、企企纠纷,为企业生产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八是切实做好企业防灾避险工作。强调务必重视总结和吸取本轮暴雨洪水灾害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企业防灾救灾避险能力。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防灾救灾避险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和安全体系建设。企业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重要部位和生产设备实行有效地防护。督促矿产加工、电力生产、化工企业要对敏感部位采取针对性、特殊性保护措施,确保遭遇自然灾害、意外灾害时能有效避险,减轻灾害损失。防汛防滑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要为辖区工业企业提供便捷准确的天气预报及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为企业防灾避险做好服务。还要求安监、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在企业复产阶段要加强对企业防灾避险工作的督促指导,在工业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后,要组织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