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十项措施促进投资和项目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7日09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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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苏 辉)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扩大投资推动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作用,确保今年全省经济增长13%目标的实现。
通知要求:一、全省上下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树立以投资促发展、保增长的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投资和项目建设,确保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300亿元,力争完成6500亿元。二、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筹措力度,确保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按国家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在一季度内开工建设一批铁路、公路、城市建设、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项目,在第七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期间集中开工建设一批能源转化项目。三、将2009年各市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全省动态考核体系,与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同步考核。四、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规划定点、征地、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突出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总投资过百亿、上千亿元项目的落地工作。继续实行省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项目推动保障机制。五、铁路、公路、煤炭、电力、质检、安监和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在市场开发准入、流动资金供给、煤电油气运等生产条件保障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建成项目尽快形成产能,及早达产达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六、充分发挥金融信贷、社会投资、资本市场等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引进项目、出口加工项目等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高耗能、高污染以及资源消耗大的项目投入。七、以高新区和工业园区为载体,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项目单位招商引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西洽会、杨凌农高会等品牌效应,努力实现招商引资规模和项目质量水平的新突破。八、各级发展改革和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投资月报和重大项目统计快报工作,同时建立省重点建设项目直报和重大问题快报制度,做好投资运行的趋势分析创造条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进行经济形势分析提供依据。九、各级发展改革、审计、监察、稽查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严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鼓舞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求真务实的作风、攻坚克难的斗志,深入一线、扑下身子、埋头苦干,面对面地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