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31日10时44分 |
安工信发〔2015〕138号
各县区经贸局(中小企业促进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经科局:
按照《关于推进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工信发〔2015〕294号)、《关于推荐拟挂牌新三板后备企业的通
知》(陕工信发〔2015〕343号)精神,为加快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2年内实现全省100户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目标,现就做好建立省级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在陕注册企业,存续满两年以上;
(二)股权清晰,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四)符合新三板条件的或与券商等中介机构已签订挂牌辅导协议,计划于2017年前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
二、推荐方式
拟挂牌后备企业推荐工作由各县区经贸局(经科局)牵头,负责与同级金融、科技、商贸等部门协作,按照新三板挂牌条件和规则,在各行业进行调研、筛选,按照要求直接推荐后备企业。
三、推荐要求
各县区经贸局(经科局)汇总辖区内拟挂牌企业情况,填写拟挂牌新三板后备企业推荐表(见附件1),企业填写拟挂牌新三板后备企业情况表(见附件2),填写内容完备无误,于9月7日前将推荐表和情况表盖章后报市工信局金融服务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县区报送后备企业名额分配如下:汉滨5户、汉阴4户、石泉2户、宁陕1户,紫阳3户、岚皋3户、平利3户、镇坪1户、旬阳4户、白河2户、高新区5户、恒口示范区1户,多报不限。
四、附件(附件下载)
联 系 人:马红艳 联系电话:3218759
电子邮箱:hy4682@163.com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