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5日10时51分 |
根据《安康市特色品牌评定办法》和《安康市名牌产品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春独早”牌紫阳富硒茶等10个荣获2008年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所属生产企业予以表彰,分别奖励3万元。同时对直接授予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的省名牌产品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2007年初次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的2家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对原省级名牌产品复评通过的4家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对2007年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的安康市青莲饮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表彰,分别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