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奖励18家特色品牌产品企业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5日10时51分  
 
    为了激励和调动全市企业抓质量、创名牌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市产品的质量水平,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8月5日,全市经过公正、公开、公平评选,有10个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被评定为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

    根据《安康市特色品牌评定办法》和《安康市名牌产品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春独早”牌紫阳富硒茶等10个荣获2008年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所属生产企业予以表彰,分别奖励3万元。同时对直接授予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的省名牌产品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2007年初次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的2家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对原省级名牌产品复评通过的4家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对2007年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的安康市青莲饮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表彰,分别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