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户企业被核定为中型工业企业

作者: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5日09时09分  
 

    陕西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规定,根据工业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计”三项指标进行大中型企业认定。具体标准是:工业法人企业同时满足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2000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30000万元以上,资产总计40000万元以上为大型企业;工业法人企业同时满足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300人以上2000人以下,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30000万元以下,资产总计4000万元以上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省统计局根据2006年工业法人企业年报资料,按以上标准划分,全省大型企业80家,比上年净增6家,中型企业411家,比上年净增29家。陕南三市中,汉中市大型企业4家、中型企业39家,商洛市无大型企业、中型企业11家,我市无大型企业、仅有中型企业8家,与上年相比,增加了安康巴山丝绢公司和旬阳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减少了旬阳卷烟厂(不具备法人资格)和安康氮肥厂。
    我市8家中型工业企业分别是:
    安康巴山丝绢有限公司
    旬阳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安康市宝业丝绢有限公司
    陕西省泸康酒业集团股份公司
    安康水力发电厂
    安康市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安康正大制药有限公司
    大唐石泉水力发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