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9日16时12分 |
安康市金都百货有限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5月正式挂牌运营。
公司现有员工600余人,固定资产帐面原值1500余万元,负债4700余万元。由于历史形成的银行负债、人员老化等问题,企业负担沉重。近些年来,由于城区百货市场竞争加剧,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经营机制不活,经营异常艰难。
为寻求企业发展,解决几百员工的生存问题,现公开征寻战略合作伙伴,共谋企业发展大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拟确定以下三种合作形式:
一、股权置换重组:因公司原已进行过一次改制,职工全员持股。投资方可通过股权置换方式取得原企业的股权,并通过清偿债务方式注入资金,完成公司的股权置换重组。
1、资产:对于金都百货有限公司土地资产的过户力争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陕发[2003]16号)和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地[2004]5号)以及中、省、市扶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现行优惠政策的规定执行。其它资产的过户力争享受[安发(2004)5号]文件的优惠政策。
2、债权、债务:由重组方全额承担金都百货有限公司所欠长城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抵押债务3000余万元,由金都百货有限公司根据股份制改制政策与债权方协商按照比例清偿,并请人民法院出具债务清偿的司法中介手续。其它流动负债及所欠社保费由重组方承担,所有债权由重组方清收。
3、人员安置:重组方负责对金都百货有限公司人员进行分类妥善安置。①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与重组方协商一致,继续实行内部退养,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原企业标准。②不够内退条件的职工,重组后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与重组方续接劳动合同,并由重组方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无故不得随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若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按中、省、市现行政策规定予以经济补偿。③重组方按现行政策规定管理离退休职工、遗属、伤残人员。
二、股份制改造:由参与股份制改造的投资方绝对控股,由金都百货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评估、确认后的量化资产成立持股会参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法》组建股份制公司。其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按第一条所列款项执行。股份制改造企业力争享受国企改制各项优惠政策。
三、租赁:①为保证租赁方的投资和发展,租赁时间不低于十五年。②金都百货有限公司将提供最好的服务、创造最优良的投资环境,争取最优惠的政策,促进租赁方发展壮大。③租赁方享受安康市政府关于扶持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地址:安康市巴山中路92号 邮编:725000
联系人:刘先刚 王琼
电话:0915-3212389 0915-3204745(传真)
二00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