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进展顺利

作者: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20日09时53分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05]21号),市国资委于2005年11月18日召开了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会议,对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县区国资监管部门的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全面安排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本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完善国资监管、依法规范产权登记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市开展这项工作,是市国资委明确监管对象,发挥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摸清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的存在、分布及构成,掌握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家底,明晰资产归属,建立国有资产产权档案,为产权界定、变动、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划转、对外投资、企业合并分立提供依据。在此前企业持用的国有资产产权证于2005年11月30日废止;市县区重新登记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证于12月15日前发放并启用。今后,对办证企业将依法进行年检;对占有国有资产未办证的各类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按程序进行清理,并依法验资、验照和登记(国资监管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