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对安康市金盾保安服务总公司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批复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10时15分  
 

安工信党发〔2017〕64号

安康市金盾保安服务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推选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报告》(安保字〔2017〕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酝酿推荐的张团国、张光海、杨华、王自学4名同志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选。望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局(委)党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中共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